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建设法治昆明的决议
(2007年8月29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确保建设法治昆明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努力实现市委提出的“到2020年,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市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本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努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走在全省前列”的总体目标,特作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昆明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建设法治昆明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身作则,努力推进法治昆明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建设法治昆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昆明。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为契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提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认真抓好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水平;重视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扎实有效地开展对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人员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普法工作,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要紧紧围绕现代新昆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使地方立法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保证地方立法的公正性;坚持“立、改、废”并重,突出立法重点,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使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制建设进程相衔接,与改革发展形势相适应。
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昆明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做到行政管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严格规范司法审判行为和检察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制约和影响司法公正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健全司法纠错机制,完善司法监督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建设法治昆明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尊重和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在保障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中的作用;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各项制度,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逐步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不断扩大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重点内容的基层民主,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加强平安昆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巩固创建平安昆明的成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协调和督办力度,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昆明的实施意见》和本决议的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各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投身建设法治昆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建设法治昆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