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石林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县、乡镇代表同步选举中的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公告,衔接等问题提出了5点要求:第一、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党委书记要负总责,人大主席具体抓,各选区都要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检查指导到位,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严格按照县、乡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要求,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有带指标参加选举的选区,要保证带指标选举任务的完成,要严格按照非党、妇女、少数民族等代表结构比例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人大代表结构比例符合省、市人大的规定;第三、在提名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要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原则上应作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第四、民登记中错登、漏登、重登的,必须在选举日的3日前张榜更正;第五、乡镇选名名单可在村级换届的基础上进行“三增三减”后公布,各机关选区必须全额公布选民名单,各项选举公告一律用大红纸打印或用毛笔书写后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