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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对信息上报激励机制作出新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9-03-03 00:00

石林镇对信息上报激励机制作出新的规定

石林镇作为驻石林风景名胜区的乡镇,历来都十分重视信息工作,镇党委、人大、政府提出:要把信息工作放在跨越发展、构建和谐乡镇的重要位置来抓好抓实。新年伊始,对信息的报送激励机制作出新规定:报送信息被镇工作简讯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30元;被县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50元,每篇论文100元;被市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100元,每篇论文200元;被省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200元,每篇论文300元;被国家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300元,每篇论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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