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3月,经请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抽调部分县人大代表组织调研组,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调研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四个组分别深入到鹿阜镇、石林镇、圭山镇、板桥镇、长湖镇、大可乡、县水局、县农牧局、县文物管理所等单位和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中的已解决的83件A类件中的30件进行了跟踪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30件已解决的A类件实际完成的有9件,正在办理的有5件,问题未解决只作了答复未办理的有16件。
二、存在问题
人这次“回头看”的情况来看,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树立“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就是对人民负责,就是尊重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行权,就是尊重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生理念,积极探索办理的方式方法,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检查的30件A类件中,属于局部地区问题,并且多属于需向上级争取资金的有16件,因向上争取资金、协调项目立项等手续繁杂,故未能得到及时解决落实。但“回头看”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归类不规范,为追求解决率而盲目归类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建议的交办不规范。如《关于大平地村恢复三相电户头的建议》,主管部门是电力公司,交由长湖镇政府办理,难度较大。再如:《关于北大村集镇建设的建议》,交由石林镇政府办理,财力、规划设计水平等都比较有限,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从规划设计、立项、资金投入等统筹安排,效果会更明显。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履职为民的民生理念。
二、建议办理完成后,分类归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进一步规范建议交办的程序,避免“自问自答”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