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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到位 成效突出
发布时间:2009-07-06 00:00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现代新昆明建设开展专项监督纪实

   为实现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现代新昆明战略决策目标,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把新昆明建设列为专项工作,依法开展监督,定期组织视察,分析目标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保障和促进了现代新昆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代表呼吁

   保护滇池生态环境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对砂石料的需求量也迅速增加。由于滇池区域内砂石矿开采缺乏统一规划、审批控制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开采点分布散乱,点多面广,导致矿区山体破碎、植被消亡、水土流失,严重破坏了滇池流域的生态环境,直接影响了滇池水质和滇池治理。

   20072月,在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晋宁县、呈贡县的数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滇池流域和其它重点区域治理力度的建议》。该建议事关昆明市经济发展大局,引起了大会主席团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经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该建议转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理。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中共昆明市委作了专项汇报,中共昆明市委作出了《关停滇池面山开山采石挖砂取土矿山企业的决定》。20078月初,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区)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对滇池流域开山采石挖砂取土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深入到七县区230个矿山、企业、村组,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了大量较为详实的情况。2008828,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会议结合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和代表视察情况,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和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以及六项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六项审议意见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收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采取了强有力的治理措施抓落实,并制定了《治理滇池流域的重点区域内挖砂采石取土的方案》。截至2009410,滇池流域共计555家开山采石、挖砂取土企业,列入关停的509户采矿权已全部注销;实际关停415家,其余的将按计划于20101月底前全部关停。在环境绿化整治工作中,已恢复植被的有92家,另有42家作为市级植被恢复试点单位。

   深入调研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针对昆明市人民政府提出“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的建设目标。20084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调研组,历时20天,徒步200多公里,结合“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的实施,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周边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环湖路段距湖岸太远,道路景观无法体现;圈地过多,会造成“四退三还”和搬迁安置成本过高。二是沿湖乡镇的基层干部群众对“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的规划和政策等信息缺乏了解,影响 “四退三还”工作的推进和相关前期准备工作的开展。三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和雨水处理站建在环湖路内侧,造成污水管道对公路的反复穿越和污水的反复输送,增加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四是环湖湿地建设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和设计,现有湿地净化水体功能发挥不明显。调研组对每一个问题进行反复研究、提出了对策,并及时向中共昆明市委汇报,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5点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昆明环湖(环滇池)路规划》,使环湖路的布局既有利于治理滇池,又能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二是环湖截污工作要多种截污手段并举,采取点线结合的方式进行。三是湿地建设统一规划、设计,制定相应的标准。四是加强对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工作,形成完善的河道管理机制。五是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中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搞好《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方案,优化环湖路、环湖截污渠道建设、湿地建设等工程。2008826,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相应审议意见。据有关部门统计,仅环湖路线的调整就节约资金50多亿元,节约土地3万多亩。

   突出重点

   专项视察形成制度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新昆明建设的目标规划,紧盯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重点目标任务进行监督,是搞好专项工作视察的关键。200810月,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了7个视察组,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目标任务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问题、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法制昆明建设、重点建议办理等7个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视察,提出了48条建议。中共昆明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视察高度重视,于1113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工作目标视察情况的专题汇报。由于专项视察具有很强针对性、权威性,对于促进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提升效能、转变作风、抓好落实、完成任务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中共昆明市委明确要求,从200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的专项视察,由每年年终一次的综合专项视察,提升为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视察,专项视察之后,要及时向市委进行专题汇报。

   迄今为止,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后,共发出了31个督办通知。20091月,市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监督的意见》,规定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对每一季度监督工作提出重点。20091月,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联系协调,对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类梳理,归纳出10个大类40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3月至4月,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组成6个视察组,对2008年下发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31个督办件涉及14个方面问题落实的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向市人民政府反馈了视察意见和建议。通过第一季度的专项视察,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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