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实施“文化活县”目标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009年10月29日)
根据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教科文卫工委牵头,组织在我县的全国、省、市、县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人员,对我县实施“文化活县”目标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视察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后,参加视察的人员分两组,分别视察了三个镇的文化站、六个村的文化室、县图书馆、阿诗玛书城、斗牛城、路美邑石文化有限公司,独石山文物保护点。在阿诗玛艺术团、石林镇、长湖镇,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和了解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经过视察认为,在实施“文化活县”目标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县级大型文化活动,村村通工程,文物收藏、保护,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等硬件设施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为我县实施文化活县目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同时举办了各种活动,丰富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激发了广大文学、艺术爱好者的兴趣,文化产业得到较好的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建设和谐石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文化活县”战略目标的提出,是建设和谐石林的较好选择,是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但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规划。
(二)旅游与文化的有机结合还不够。
(三)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四)文化事业改革任务艰巨。
(五)文艺专业人才青黄不接,文艺专业人员练功难,群众读书看报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等问题有待解决。
三、今后工作建议
(一)尽快编制我县“文化活县”规划,使我县的文化发展快速推进。
(二)把旅游业与文化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产业共同发展。
(三)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批名编剧、名导演、名演员、名主持、名经纪人。
(四)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五)设立“文化活县”目标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