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07件(包括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转为重要建议的议案24件),涉及城管、交通、水务、教育、建设、规划、土地、社会保障、社区建设、民政、城中村拆迁改造等多个方面,确定78件由区政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的78件建议意见,又由区政府分别交城管局、交通局、教育局、水务局等多个部门按各自的工作职能及职责进行办理,要求于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同时,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确定其中五件为重点建议,要求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领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具体承办,区人大各委室督办。区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将五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督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