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8、9、11、13日五天,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刘子杨等一行4人到昆明市和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呈贡县、嵩明县、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落实《选举法修正案》的意见和建议,对《云南省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修改意见,对《代表法》的修改意见,代表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昆明市有关人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昆明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及市人大代表查询系统、建议办理系统情况。到官渡区等县(市)区听取了5个方面调研内容的汇报,查看了部分县(市)区级、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情况,并就代表名额分配、选举机构、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程序、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确定等重点问题,与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换了意见。
经过五天调研,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调研组认为:中共昆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一是代表工作制度不断创新,代表工作稳步推进,在全省起到了带动和示范作用。二是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工作,常委会领导亲自授课,代表培训工作针对性强,成效明显,代表履职水平得到提高。三是代表工作扎实有效,代表活动有特色,如:代表持证视察、开展“四个一”活动、代表进社区联系选区选民等,代表工作有实效,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协助政府推行工作,为现代新昆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省起到了排头兵的作用。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远翔、常务副主任宋黎明、秘书长韩成富陪同调研。杨远翔主任在汇报会上说: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调研组来昆明市调研,是对昆明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人大代表作用如何发挥好,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巩固,《代表法》的修订有几个指导思想,要有利于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有利于人大常委会作用的发挥,有利于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宋黎明副主任要求:人事代表工委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选举法修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业务,对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调研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思考,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协助《代表法》以及《云南省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