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大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贯彻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0-07-01 00:00

近日,禄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禄劝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后,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要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矿产资源法律意识,特别是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始终属于国家所有的基本原则。二是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机制、管理办法,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机制。三是继续加强上下级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系,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局面。四是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不断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矿山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矿产资源职能配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明确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职责。五是加大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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