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和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的贯彻执行,
1.严厉打击关停矿山死灰复燃和私挖偷采
一是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在对关停矿山断电停药的同时,要限时、全部拆除采矿设备和建筑物。二是建立健全对私挖偷采的举报、媒体曝光、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等长效监督机制。三是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强化巡查队伍和巡查制度建设,做好巡查工作,明确巡查内容,建立巡查台帐,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保持对各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的高压态势,杜绝禁采区内私挖偷采现象。
政府部门要对擅自开山采石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违法开采的立即叫停,责令撤离。对拒不停采的施工企业,采取相应措施。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加快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步伐
(1)市政府要认真总结矿山生态恢复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对关停矿山的调查研究,按照“一山一策”的要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关停矿山的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
(2)矿山生态恢复要与土地储备工作结合进行。有针对性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按照用地标准将矿山土地分为绿化用地或建设用地进行科学治理,整合土地资源。对能开发利用的土地应尽快平整,纳入片区土地收储。对作为绿化用地的要及时开展绿化整治,建设用地和绿化用地的整治要相互促进。
(3)环境整治方式要不断创新,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采取林权、冠名权、适度经营权、以料抵工等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矿山绿化环境治理工作。
3.做好已关停矿山从业人员的就业疏导工作
(1)切实做好对已关停矿山从业人员的就业疏导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做好关停矿山片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劳动力输出等工作,加强服务和引导。高度重视五华区桃园片区38家砖厂全部关停后的群众生产生活就业问题,加快片区发展规划的实施,逐步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2)进一步完善禁采区群众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土地少、条件差的禁采区群众纳入失地农民保障范畴。在关停矿山的同时,要兼顾禁采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解决砂石料供应点问题。
(3)县区政府要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矿山关停带来的不稳定因素,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加强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关停后废弃的禁采场地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附近村民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防止因私挖偷采或误入采空区发生安全事故。
5.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做好禁采区外的矿山监管
目前,禁采区外的周边地区有采矿点481家,年产砂石料2300万立方米。对这部分矿山的监管,要认真吸取禁采区内的矿山监管的经验教训,要制定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采,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植被,坚决杜绝非法开采和无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