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要求,提高我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缓解土地要素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七个检查组对我市的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在检查前,市人大城环委就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就检查的内容、重点及形式多次交换意见,检查方案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各检查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
市政府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部署和省市的要求,自
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成立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疑似闲置土地开展了全面清查梳理,对闲置土地的地点、面积和闲置原因、闲置时间都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初步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我市全面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对全市拉网式普查的基础上,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提出四点建议:
1.坚定信心,强化领导,全力推进,今年内务必把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抓出成效。要对情况清楚的地块处置尽快决策,尽快处置,尽快回收,尽快开发利用。各级领导决不放松,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清理工作不走过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
2.将政策和法律具体化、本地化。尽快修订完善《昆明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严格执行。对闲置土地要做到认定合规,处置有据,程序合法,既保护土地权利人的权益,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3.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严格土地出让制度,加强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土地闲置零申报。
4.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闲置土地审定意见,纳入政府重大督察事项,督促县区(开发区)和政府部门限期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