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进行检查的报告
(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黎明带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于2011年7月、11月,两次对市政府以及市财政局等26个承办单位2011年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工作情况和6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代表建议333件,占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总数374件的89 %。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代表建议办理资料,座谈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在听取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对办理代表建议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的情况,代表建议的落实和B、C类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今年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353件,闭会期间提出28件,共381件。其中,交由市政府65个单位办理374件(包括重点建议6件),占建议总数的98.2%。
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社会之优,加快把昆明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执行力提升年”建设活动,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主动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6件重点建议,涉及加强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促进中小型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设立昆明市文艺创作基金大力鼓励出人出戏出精品、加快呈贡新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排查和消除高层建筑火灾和消防隐患、建立不同层次社会化养老机构等方面。代表重点建议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贴近群众,反映了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
市政府接到重点建议后,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的通知》,对重点建议“重点办理、重点督查、重点落实”的要求及时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和有关专工委的监督、指导,把解决重点建议提出的问题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
7月,在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年中代表建议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目督办认真分析、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多次发出督办通知,开展自检自查、督促催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另一方面积极组织专项督查,针对办理中一些难度较大、关系民生以及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进行督办、会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10月底,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重点建议已办理完毕。6件重点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A类),有的工作正在推进中。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对建议的办理工作领导重视,认真落实分管副市长领办、各承办单位严格办理程序,认真组织了建议的交办、督办、催办、会办,总体完成较好。一是思想统一,认识提高,高度重视代表重点建议的办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认识逐步提高。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上升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上升到解决民生重大问题,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推进政府工作的认识高度。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标准办理代表建议。重点建议办理形成了人大分管领导督办、政府分管领导领办的制度。政府领导、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实了责任制,坚持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落实具体经办人。高标准、按程序要求办理代表建议,通过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提出解决方案,与代表见面进行面商。三是狠抓落实,重在解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显著。代表建议的办理坚持三个100%,百分之百交办,落实了责任人和经办人;百分之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面商;办理结果百分之百答复了代表,逐步提高解决率。近几年,代表建议的解决率都在逐年提高,今年6件重点建议得到解决和部分解决,成效显著。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常务副市长李文荣同志亲自抓,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分管领导具体抓,秘书长总负责,市政府目督办总牵头、总协调”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协调和落实。各单位建立了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
二是坚持创新、健全制度
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和考核。认真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办法(暂行)》和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等。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不懈地抓好制度建设,严格办理工作规范,不断创新建议办理方式。一是坚持接收登记制度。对人大交办的每一件建议,均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楚,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二是逐件交办制度。在收到交办的建议后,根据代表所提建议内容,认真组织分析研究建议提出的问题,结合承办单位的职能反复审定,确保交办单位准确,对少数交办不准的单位及时沟通、及时改进。三是首办责任制。每件建议的主办单位即为首办责任单位,严格执行“首办责任、一办到底”。四是催办督办制度,通过下发督查通知和督查通报等方式,密切掌握各承办单位工作进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高效办理每一件建议。通过制度的创新、健全完善和落实,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是跟踪督办,强化考核
市政府目督办和各部门加强检查督促,跟踪督办,抓好进度和质量。在集中开展办理、面商、回复工作中,对各部门的办理工作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对进度慢的单位及时催办督办、提出要求,确保办理进度。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狠抓建议的落实,使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多年代表建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市政府将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完善激励机制。今年,除办理工作在目标体系中占有分值外,还对按时完成任务、办理数量大、质量高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建议办理的考评方式,系统、科学考核,切实调动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建议办理工作坚持评比表彰的做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落实。
四是狠抓解决,成效显著
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努力提高“解决率”。在办理工作中,坚持全程把关,对答复不具体、不到位或没有协商意见的发回重办,对办理不及时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对面商后代表不满意的,通过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后,由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对重点建议,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专题面商,重点督查、重点办理。从今年的总体办理情况看,各承办单位态度积极,工作主动,按照建议办理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办理,认真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使代表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已经完成。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的A类件有250件,占承办数的66.8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认为,2011年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多数承办单位都能按时完成任务,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主要问题有:
1、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部分承办单位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与提出建议的代表交流沟通不够。
2、对B、C类建议的续办续复重视不够。
3、办理代表建议的文书档案不够规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4、消防工作很重要,高层楼的消防尤为重要,但装备设施有很大差距,要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老龄化进程很快,养老机构的建设,投入不足,建议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
5、文艺创作基金要落实到位,并抓紧制定基金管理办法。
6、6件重点建议所提的很多问题,很多工作涉及到民生问题,不是建议办结就能解决,需要在长期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将工作持续抓下去,不断落实。
四、几点建议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1、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继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从维护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重视和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
2、要继续狠抓解决率的提升,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切实把办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同时要注意不能为提升解决率而片面追求解决率,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
3、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和联系,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因法律、政策不允许或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充分说明情况。对代表的建议已答复,但问题还未落实的要抓紧时间予以解决。
4、要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继续加大对建议办理的督促和指导。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承办单位新到任经办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要保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和质量,确保代表建议分类准确、答复规范。
5、要加强代表建议的续办续复工作,坚持代表建议办理回访制度。要认真进行清理和跟踪督办列入B、C类的建议,不断巩固成效,拓展成果。对已经由B、C类上升为A、B类的建议,做好续办续复工作。
6、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的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