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小区节水活动培养市民节水意识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2-01-14 00:00来源:]

和丽贵 五华代表团

昆明作为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和水质型缺水城市,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水资源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尤其是三年连旱,导致库塘蓄水锐减,昆明正经历最为严峻的城市供水紧张阶段,节水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期。
面对如此严重的供水危机,昆明市将节水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从优先保障民生、实施开源节流、强化管理手段、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加强节水宣传、实行工作问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较好效果。
然而,市民尤其是小区居民节水意识不强、用水浪费严重,仍然是当前节水工作面临的大问题。据了解,有的小区居民户日用水量超过0.5吨,人均日用水量达到了0.25吨以上。照此推算,全年小区居民人均用水量将超过100立方米,浪费自来水现象十分突出。据向身边的同事、熟人了解,将近有80%的小区住户没有采取家庭节水措施。多数居民知道昆明缺水,也不是故意浪费水,主要原因是节水意识不强,节水办法不多,已长期形成让自来水放任自流的习惯。在每月一两百元的水费不足以影响多数居民生活水准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更加过硬的措施,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居民浪费自来水的不良习惯。
为从根本上解决节水问题,除了继续落实行之有效的各种节水措施外,必须在加大宣传、培养小区居民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上狠下功夫。为此,提出以下四条建议:
一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节水工作。宣传采取媒体宣传、张贴广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全民动员,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特别是小区居民承担起更多的节水责任和义务,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参与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惜水、人人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依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小区住户的节水工作。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住在小区,要充分发挥单位在引导这些部分人开展节水方面的作用。建议由昆明市提请省委、省政府,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通知,对在昆各单位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开展节水活动提出明确要求,把节水宣传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
三是落实每一个小区、每一住户的节水责任。由政府节水管理部门责成或委托小区物管负责做好小区节水宣传,每年每个小区开展1至2次节水宣传活动,动员小区住户参与其中,培养和树立节水意识;提供节水方法服务,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每年与小区住户签订节水责任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加大节水巡查力度,对违反节水规定的住户给予从严处罚。
四是宣传推广节水产品,改造节水设施。由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在小区宣传推广使用节水设施、产品;由政府出面,对老旧小区进行节水设施改造;对小区住户改造家用节水设施有特殊困难的,由政府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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