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昆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免
决定任命:
王敏俊为昆明市监察局局长;
李勇毅为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绍安的昆明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范光华的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二、 任免
任命:
周传彪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夏静良、路晓琨、毕正雄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向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
汤名哲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余 锋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吕 磊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韩宁宁、杨茜、金馨、潘静、车林恒、杨越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蔡顺斌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王向红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兰 昆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 任免
任命:
杨瑞云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许楠、胡笳、赵洧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洪桂芬、赵丽松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