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昆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余功斌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勇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春的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厉忠教的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尹家屏为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戴彬为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
二、 任免
任命:
田庄、郑会利、王瑞、阮文波、杨万、饶丽佳、宋婕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郭晋珍、和昆、付星、张颖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批准免去
吕毅平的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师泰的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朱彬彬的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景迎宾的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崔庆林的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傅轶迅的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谭 虹的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许 楠的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瑞云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 免去
王松柏、绪伟、景碧昆、贾永强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