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牢根固本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
发布时间:2014-06-10 21:28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图到晋宁县古城村委会察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图到晋宁县古城村委会察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图为查阅富民县者北村委会档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图为查阅富民县者北村委会档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图为到呈贡区听与群众座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图为到呈贡区听与群众座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图为到到富民县者北村委会付正荣村民家中访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图为到到富民县者北村委会付正荣村民家中访谈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及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6月4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田翎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执行《村组织法》的情况汇报,检查了呈贡区、晋宁县、富民县政府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实地察看了三个村委会,与基层干部和村民进行了座谈,并进行了入户访谈。

《村组织法》自2010年10月28日修订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村组织法》及云南省相关地方性法规,及时研究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安排,顺利完成了第五届村“两委”换届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指导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并加强监督,促进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村财务公开,切实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是,我市在贯彻执行《村组织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总体情况较好,但应当看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许多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认识还不到位,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村务公开和民主自治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村务监督的方式方法还需改进,监督的效果还不明显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村组织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加大保障力度;二是要落实村民自治的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的深入开展;三是要发展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民自治的能力;四是要继续强化村务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市人大内司委  翁磊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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