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征求相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征求相关部门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要求,5月14日,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征求了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昆明武警一支队、昆明武警二支队和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法(草案)》的修改意见,认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法》,将为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提供较好的法律依据。在综合相关部门对法律草案文本提出的一些具体修改意见的基础上,法制委将综合意见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