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征求有关部门对《昆明市人民政府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为提高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能力,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将《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的修订工作列入2009年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并将《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送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5月26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征求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综合各部门具体修改意见的基础上,法制委将综合意见反馈给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