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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年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4-12-29 15:12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办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2号重点建议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第102号重点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经昆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雷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的建议》作为2014年重点建议之一,交由杨皕副市长领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协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督办。

食品安全工作历来是政府主要工作之一,关乎每一位公民的身体健康,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13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综合协调监管职能分别从质监、工商、卫生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划转到农业部门,此外,农业部门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前新的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建完成,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由原来的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5部门转变为食品药品监管和农业两个部门。雷鸣代表以消费者的视角、监管者的角度,从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符合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工作实际,具有科学的指导作用。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理重点建议的要求,结合《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的建议》内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要求,制定了《关于办理昆明市人大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2号重点建议的工作方案》和《第102号重点建议专题调研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办理实效。第10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由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办理,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处具体承办,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纪检监察专员负责督办,建立了统一组织、分工合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提出要通过第102号重点建议的办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食安委安排部署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有效、规范地开展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监管任务,确保食品安全。

(二)部门合作,加强沟通

为做好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会同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研究工作方案,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办理工作措施。在市食安办牵头组织下,组织商务、农业、公安、工商、城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整治,将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业和食堂消费等环节纳入监管的全过程,加强对元旦、春节、“五一”、“六一”、“端午”“国庆”等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查处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媒体高度关注等农村食品市场违法案件,促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合力。

(三)专题调研,组织面商

为认真办理好102号重点建议,5月27日,市人大夏静副主任带队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时,我局邀请雷鸣代表共同参加,检查了米线等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现状;7月30日,我局邀请雷鸣代表、市人大人事委、教科文卫工委、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领导组成蔬菜种植加工专题调研组,到宜良实地调研了蔬菜种植基地、蔬菜加工厂区及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作情况,并进行了座谈,从调研可以看出,规模化种植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监管。在前期调研和工作落实的基础上,2014年8月我局和市农业局共同完成了答复意见的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4年8月、9月,3次与雷鸣代表进行了专题面商,雷鸣代表对建议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二、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成效

(一)加强学习培训,层层落实责任

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政府及各部门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逐级签订食品(农产品)安全责任书,实行食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明确目标责任,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了使学习培训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年均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全系统执法人员,将行政执法实践与各项食品药品监管理论有机结合。同时,充分利用每年农资下乡、阳光工程、各类宣传周活动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农技培训,重点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农户、农产品市场管理和营销、农资生产经营以及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农药经营人员实行上岗前培训、考核,获得“农药经营上岗证书”后方能持证上岗。

(二)利用活动平台,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开展广泛多样的法律“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展经济平台,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先后组织参与举办了“迎南博,保维稳活动”、农产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店”建设、质量兴市知识竞赛、第七届生物产业大会、第九届中国昆明泛亚国际农业博览会、昆明茶花节、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狂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利用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及从业者诚信从业,推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2013年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利用活动平台,现场展出了食品安全宣传图板80余块次,发放《安全用药实用手册》、《药品管理法》、农资等宣传资料26.5万余份。二是与《昆明日报》合办专栏。为加大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2011年1月1日起,在《昆明日报》健康栏目的B版开设了每周一期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专栏,至今,共办栏目115期。通过宣传“四品一械”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三是设置举报咨询专用号码。为便于群众举报涉及药品、食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问题和用药用械咨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设置了举报电话“96128”,做到“接举报必查、查处结果必复、有咨询必答”,3年来接到举报电话782个、咨询电话3000余个。

(三)严把食品准入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行政审批工作再次进行了规范,把承担的行政许可从许可内容、设定依据、年检年审等等14个方面管理服务项目逐一规范细化后对外公布。确立了食品生产许可两级许可工作程序,制定出台了《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审批工作按照既定流程在窗口定岗定责开展,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切实按照“便民高效、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不审批已下放事项,不擅自设立或提高审批条件,不擅自收取办证费用,不超范围审批。

(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标准化实施示范、技术推广和品牌化引领作用

多年来,全市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均在95%以上,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目前,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制度已初步建立,畜(奶)产品、兽药、饲料检测已通过双认证。宜良、禄劝两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已建成并通过初验,晋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已建成和通过审计,寻甸县建设项目已获批。2013年全市县(市)区各配置了一辆农产品质量检测车,全市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市级3家、县级3家、乡(镇)78家,检测点71个 ,人员273人(乡镇多为兼职)。截止2013年,全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115家,产品250个。云南名牌农产品17家22个产品;云南名牌(农业类)12家、涉农昆明市名牌38家、云南著名商标34家、昆明著名商标121个、昆明知名商标130个、昆明市驰名商标9个。我市已建立蔬菜标准化示范点50个,制定完成8个蔬菜大类65个蔬菜品种的《昆明市绿色安全生产生产技术规程》。

三、 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新的食安委办公室刚刚进行了职能移交,部门间的整合刚刚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履行食品监管工作职责也才迈开,很多工作也刚刚开始,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农产品检测、机构不健全人员组成不合理、农产品生产经营小规模且分散经营的组织格局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等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离市政府、人大代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从自身职责出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构建食品安全一体化协作机制,保证各环节无缝衔接;二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主体作用、夯实质量安全保障基础、激励动员社会监督,积极构建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风险管理、安全识别控制系统;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确保食品(农产品)安全经费的落实;把必要的检测、购置设备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雷鸣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的建议》,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心,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持。通过该建议的办理,让我们再次认识到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也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市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我们将在市政府的全面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具体监督和指导下,不断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以扎实的工作态度、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让群众吃得安心、领导和代表们对食品安全放心。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和领导长期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继续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积极为安全的食品工作建言献策。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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