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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4-12-29 15:23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

为促进市政府各级承办部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提高办理质量,突出解决一批涉及面广、关乎民生、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了6件重点建议。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

办理重点建议是新形势下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制度、探索办理方式、提高解决率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验市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水平的一面镜子。收到交办的6件重点建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建议中提出的问题,通过市政府领导领办,各部门通力配合,6件重点建议均得到较好落实。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由分管副市长领办,市政府秘书长负总责,市政府目督办总牵头、总协调,切实搞好服务、抓好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2月28日,为贯彻落实好昆明市改变会风的有关要求,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再次共同主办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对全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5月13-16日,市政府目督办与市人大人事委,到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听取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市政府目督办根据督查结果,撰写了《关于2014年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落实中期督查情况报告》专题报告文荣市长,文荣市长对市政府各位重点建议的领办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2日,政府目督办下发了《加快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催办通知》要求各单位尽快办理完人大代表建议。在2014年中,文荣市长多次关注,胡炜彤秘书长综合协调,市政府目督办全程督办,为切实办理好重点建议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协调,讲求实效。各承办单位针对建议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准确领会代表意图,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建议的落实。收到重点建议督查通知后,各承办单位相继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重点建议领导小组。在办理过程中,把建议的办理与本部门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办理重点建议工作方案,严格程序规范,做到主办单位认真负责,协办单位积极配合,除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面商活动外,还针对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

(三)督办有力,跟踪问效。为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的要求,市政府目督办将重点建议分解送达各位副市长,同时和对应的各位副秘书长、秘书处室建立互通机制,适时掌握办理工作动态,一同督促各承办单位专题上报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建议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办理过程的指导服务,针对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办理中,市政府目督办还及时和人大人事委沟通、配合开展经常性的跟踪检查,使6件重点建议办理扎实、有效、圆满。  

二、 办理情况

(一)闫东红代表提出的第23号建议,《关于解决昆明市“停车难 乱收费”问题的建议》交由副市长领办,市公安局牵头主办,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国资委协助配合办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并将该问题纳入“2014年昆明市十项惠民实事”加以推进解决。目前主城五区内有停车需求的各型客车104.1万辆,而我市主城区登记备案的停车泊位仅有20.48万个,即使加上临时泊位和各个内部停车场,缺口仍有64.1万个(仅按1:1标准核算)。为做好第23号建议的办理,逐步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市公安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做了大量工作,

市公安局把规范停车秩序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本着“治堵先治违、治违先治乱”的理念,充分运用拖车、锁车、视频抓拍及现场查处等手段,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从严整治机动车各类违法停车行为。今年来,共查处违法停车行为86.8万起。同时,严格依法参与道路建设工作,认真审核建设单位报送的《交通设施施工设计图》,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交通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和交通组织意见,使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市交运局以“配套建设为主,独立建设和改扩建为辅”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并会同市规划局等部门积极推进立体停车场建设。目前,主城区新增停车泊位55130个;此外,通过鼓励和规范自有停车场和小区道路停车,新增备案近6万个泊位。昆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保证规范管理授权路段的前提下,先后与官渡、西山、五华、经开区国有企业合作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主城区110条市政道路上6036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进行规范的管理。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努力,主城区停车泊位数量得到了大幅增加,管理也趋于规范。

去年,《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昆发改价格〔2013〕130号)施行后,我市依照《办法》根据地理位置、场地类型、停车时间等实行级差收费、按区域管理的管理模式,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明显。

同时,市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还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不断加强日常和集中检查工作,查处停车乱收费行为,共检查机动车停放场(点)1189家(次),对227家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场、点进行了提醒告诫,对65家实施处罚,停车场乱收费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闫东红代表提出《关于解决昆明市“停车难 乱收费”问题的建议》,是城市交通和城市管理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加大力度监管的问题。我们将以增加机动车停车泊位、打击违法停车、整治停车乱收费为重点,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加大部门合作,确保停车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二)李家荣代表提出的第35号建议,《关于推进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交由王春燕副市长领办,市工信委主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协办。

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是我市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由市工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共同配合,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通过努力搭建“产学研”合作高端平台,构建市级院士工作站,启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工作。引进并整合了14个院士及其团队参与到我市的科技创新当中来。其中,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了院士工作站;建立了8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4年市级财政对11个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了414万元的扶持资金,

二是职业教育取得突破性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力建设并完善中职学校网络。现有中等职业学校65所,省部级重点及其以上中等职业学校21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达到65%,应届中职毕业生推荐就业率达95%。基本形成我市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与充分就业和有质量就业相适应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三是开展市级科技特派员聘任工作。截至目前,共选聘了221名市级科技特派员,共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140项,共投入经费2675万元,促进了项目、资金、技术、成果等各类科技创新要素向基层一线聚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四是定期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南博会等会展活动,加强与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对接联系。召开了“2014年昆明市名匠工作会”,并组织昆明市22家名匠工作室负责人、成员进行了“昆明市高技能人才创新素质提升培训”。完成了《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体系研究开发》课题研究,出台了《关于昆明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地促进我市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建设昆明市中小企业网,2014年进一步建设并提升昆明市中小企业网服务能力,目前引进中介服务机构700余家,与云南省中小企业网、“GMS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云南省融资服务平台” 、国家和其他省市中小企业网实现了互联互通,为我市约35000家企业用户提供了相关的电子商务服务,形成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大型企业网络服务平台体系。

六是我市出台了《昆明市支持工业产业率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昆政办〔2014〕1号),针对科技创新较好的企业给予科研购置补助,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或技术转让金额的10%给予补助。将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大型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对外开放共享。

七是我市已设立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通过无偿资助(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配套)、贷款贴息和中小企业投资引导资金风险补助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2014年为83户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6920万元;为54户企业争取省级技术创新基金1480万元;为122户企业争取市级技术创新基金2394.3万元。

通过该建议的办理,我市充分发挥了工信、科技、人社、教育等部门的优势,建立了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了我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为提高中小企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奠定了基础。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纳李家荣代表的有关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三)雷鸣代表提出的第102号建议,《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的建议》交由杨皕副市长领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协办。

食品安全工作历来是政府主要工作之一,关乎每一位公民的身体健康,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做好此项建议的办理工作,市食药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了大量相关工作。

一是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政府及各部门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逐级签订食品(农产品)安全责任书,实行食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明确目标责任,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利用活动平台,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先后组织参与了“迎南博,保维稳活动”、农产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店”建设、质量兴市知识竞赛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利用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及从业者诚信从业,推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

三是严把食品准入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行政审批工作再次进行了规范,把承担的行政许可从许可内容、设定依据、年检年审等等14个方面管理服务项目逐一规范细化后对外公布。确立了食品生产许可两级许可工作程序,制定出台了《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审批工作按照既定流程在窗口定岗定责开展,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切实按照“便民高效、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不审批已下放事项,不擅自设立或提高审批条件,不擅自收取办证费用,不超范围审批。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标准化实施示范、技术推广和品牌化引领作用。目前,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制度已初步建立,畜(奶)产品、兽药、饲料检测已通过双认证。

我市的食品从整体上看是安全的,但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监管的工作,目前,新的食安委办公室刚刚进行了职能移交,部门间的整合刚刚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履行食品监管工作职责也才迈开,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学习,开创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局面。

(四)王有祥等10位代表提出的第129号建议,《关于解决呈贡新区失地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相关问题的建议》由市国土资源局主办,呈贡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协办。

这件代表建议涉及面较广、面对问题较为复杂、牵涉资金巨大,是今年市政府承办难度最大的代表建议,也是受到市人大领导、各方群众最为关心的一件代表建议。在各部门积极工作的基础上,王春燕副市长牵头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现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关于“由市区两级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呈贡失地农民安置规划布局的可行性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提交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办理落实情况。截止2014年10月,14个失地农民安置地块编制完成了《呈贡区失地农民安置住房专项规划》,14个新型社区项目已统一纳入规划管理,专项规划也已通过审批,失地农民安置地块及相应配置用地得到了有效保障。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将进一步专题研究安置房规划布局问题,按照相对集中、配套完善、生活方便、商业聚集的总体原则,优化安置房的选址及规划,对还没有启动的规划点,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充分考虑群众就业、就学、就医、交通出行等生活问题,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力求在安置房建成后,聚集较高的人气、商气。

二是关于“结合实际调整土地供给方式定向保护性挂牌或以协议出让方法解决农民的安置用地”的办理落实情况。调整土地供给方式,主要是为了解决建设资金问题。目前,已规划确定的14个地块失地农民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实行1:1:1(安置区、产业区、商住区各三分之一)的建设模式,但经过测算,要平衡安置房建设资金,土地成本太高。市政府下一步主要将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用足用活政策。当前,国家正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呈贡区已将安置房建设项目申请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实施范围,下步市政府将研究,把国家、省的棚户区改造政策更多地向呈贡区倾斜。第二积极筹措资金。最近,市政府已与国家开发银行进行洽谈并达成初步成果,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棚户区改造建设给予大量资金支持。第三探索创新运行模式。从工作推进效果来看,1:1:1建设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下步,市政府和呈贡区将着力创新突破,特别是在土地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力争在运行模式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

三是关于“建立以市级统筹、市区一体、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呈贡新区失地农民安置房实施推进机制”的办理落实情况。为切实解决呈贡新区失地农民安置房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高效、快捷的呈贡失地农民安置住房建设推进机制,经市政府82、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成立由王春燕副市长为组长,市级各有关部门、呈贡区委、区政府共同参加的昆明市推进呈贡区实地农民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呈贡实地农民安置计划。目前,由呈贡区草拟的《呈贡区失地农民安置房三年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将于近期下发,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和常务会的决定事项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好呈贡失地农民安置房建设问题,真正让失地农民安心放心,助推呈贡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五)李春光等7名代表提出的第181号建议,《关于有效解决渣土车违规运行问题的建议》交由市城管执法局主办,市公安局协办。

一是有效解决渣运车辆密闭不严、无证运输等问题。针对渣运车辆密闭不严、无证运输等问题,市城管局分别采取人管加技管的执法监管模式,从车辆密闭技术规范入手逐步更新我市现有老型车辆。

二是渣土行业管理更加规范。目前昆明市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已全部实现渣运车辆公司化、本地化、密闭化、标志标识化、监控管理科技化。全市经审批取得《昆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的渣运企业共56家,渣运企业每一辆从事渣运的车辆均必须按要求加装密闭盖板、安装顶灯、加装GPS监控终端、喷涂放大号牌等,经现场审验后方可取得渣运资质。为确保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况良好,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对渣运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审验,对外观标志标识达不到要求、不执行管理规定的车辆进行淘汰,按照“全市统筹计划、满足市场需求、适度限制发展、健全淘汰机制”的原则,每年淘汰一批新增一批,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渣运车辆车况良好。

三是强力管控渣土运输个体。依据《<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市城管局对渣运公司、渣运车辆实行了记分管理,记分管理周期内不合格的实行淘汰制。也就是在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中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相应行政处罚的同时,也分别对渣运公司、渣运车辆及渣土车驾驶员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扣分,违规信息录入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建设的《昆明市渣土车管理系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处罚标准及自动记分,年度记分周期内不合格的,将注销该渣运车辆渣运资质。

经济利益驱使、驾驶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等因素是多拉快跑的主要诱因,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积极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继续对接,综合考虑交警部门道路限行要求以及全市渣运车辆通行需求,通过在非高峰时段放宽部分交通压力较小路段的通行时间、通行路段限制等,合理核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工作。

(六)单文、张宁两位代表提出的第233号建议,《关于在昆明市天然气置换中重视家用燃具改造》交由市住建局主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协办。

中缅天然气入昆西支线工程已于2013年11月建设完成,具备了通气条件,昆明市现有人工煤气用户将逐步转换为天然气。根据《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目标是:从2014年开始置换,到2017年基本完成现有人工煤气用户(约100万户),以及2014年到2017年预计发展的煤气用户(约20万户)向天然气的全面置换。其中,2014年置换约7万户;2015年置换约33万户;2016年置换约45万户;2017年置换约35万户。天然气置换工作中,用户燃具转换工作是必不可缺的一环。天然气置换后燃烧介质将由人工煤气转换为天然气,由于燃具必须与燃烧介质相匹配,现在使用人工煤气等非天然气专用的燃具将不能直接使用天然气,置换过程中必须对用户的燃具进行转换,转换可采取更新燃具或改造燃具两种方式。因为燃具改造需要更换或改动部分配件,改造后燃具在安全可靠性及燃烧效果上不如原装燃具,且发生事故后,责任难以划分,所以鼓励用户置换过程中燃具转换以更新为主,改造为辅。为鼓励居民更新灶具,保障安全,市财政对每户居民用户灶具更新予以100元补贴,置换燃气企业予以200元补贴。对属于城镇低保对象的家庭,可获特别补贴。

昆明市自8月16日首个置换示范片区A1-1的天然气置换工作顺利开展以来,我市至今已有7个片区45141户居民用户和35户工商业用户完成置换。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荣市长在天然气置换工作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推进天然气置换相关工作,针对目前置换中存在的加强服务商管理和宣传培训、部门联动等问题,不断改进,确保安全。

三、 下一步工作

在今年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代表的支持和理解。由于这些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群众的要求和广大代表的期望还有差距和不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制度规范的要求,充分吸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方法,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在办理工作制度创新方面下功夫;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着力抓好办理工作队伍的建设,提前筹备做好人力智力保障工作;三是加强与人大各专工委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市政府将根据重点建议任务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继续落实责任,认真办理,巩固办理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市政府依法行政、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职责所在,是对各级各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执行力的具体检验,我们将切实把办理工作融入到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工作中,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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