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视察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工作情况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6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仲明任组长的视察组,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我市办理的信访件的情况进行视察。市委副书记拉玛·兴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翎以及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领导陪同视察。
视察组在听取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的情况汇报后,实地察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的信访接待窗口,抽查了相关信访案件,旁听了案件庭审,并与一线办案人员和信访工作者进行座谈。
通过视察,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我市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党委、人大和公检法都对信访件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和建立了相关制度,努力化解矛盾,维护司法权威,加强检查督办,提高办案质量,完善考核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机构建设不到位、办理实效不明显等问题。视察组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切实提供保障,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机制,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研究,积极创新,探索建立和完善新的制度;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信访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五是要加强检查督促,强化考核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努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