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免
免去:
代晓明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徐建斌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 勇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屈艳婷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刘昕光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代晓明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孙 建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起 俊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二、任免
任命:
王亚锋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批准免去:
尹 松的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