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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29 16:25

——2015年10月29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2015年10月28日至29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并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在审议中就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诚信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诚信意识,更加突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训,在全社会强化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典型的执行案件的宣传,营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对被执行人起到警示效应。

(二)积极争取支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

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开拓创新,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工作,使分散、有限的执行力量形成合力,使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不断增强协助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畅通协助执行渠道,优化协助执行程序,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阻碍和干扰,提升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三)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

要进一步规范执行权的行使,从执行前的准备、强制执行、执行结案等方面来规范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对有能力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却拒不执行的,要研究并采取强有力手段进行惩处。要建立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制度,完善委托鉴定、中介评估、委托拍卖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保证执行工作的透明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研究处理好历年积累的执行案件。要规范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考核项目与标准,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四)更新执行理念,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人民法院要更新执行理念,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理念。在破解执行难上,要把宏观的、抽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体落实到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每一项司法实践活动中。要紧紧抓住执行队伍建设不放松,加大培训力度,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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