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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30 16:07

三、 健全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要充分认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战线长、涉及部门多、整治难度大的实际,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改变运动式管理模式,变粗放型、运动式治理为精细化、常态化治理,在解决好当前治理突出问题的同时,立足长远,标本兼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机结合、有序推进。

四、 规划先行,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要合理规划、建设城市道路,逐步完善城市路网体系,要本着科学化、标准化、统筹化综合考虑配套设施建设,保证水、电、气、通信等管网敷设同步跟进,避免出现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的现象。着力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无论是老旧小区改造还是新增建筑,都要充分考虑车辆停存的问题;科学合理规划城市道路上停车泊位的设置,逐步缓解停车难与交通拥堵的矛盾。

五、 加大投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环卫与执法活动相适应的良好装备,因此,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长期以来城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按照主城建成区规模,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和协勤人员数量,加强执法人员培养教育,保持执法人员相对稳定;按照城市管理和执法活动需要,配备相应车辆、装备,保证执法活动快速、有效开展。

六、 加强宣传,推动全民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一项涉及现代城市管理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涉及改变广大市民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的文化变革,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市政府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使广大市民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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