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大对南盘江流域(昆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投入力度的建
[作者:发布时间:2016-01-13 13:53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宜良代表团 李红兵

柴石滩水库是具有灌溉、防洪、发电、供水和保护高原湖泊阳宗海生态环境等综合功能的大(二)型水库,水库总库容4.37亿m³,有效库容2.55亿m³,流域面积4656km2,年径流量15.3亿m³,等于滇池的水量,是滇中十分宝贵的水资源。柴石滩水库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对南盘江乃至整个珠江流域意义重大。

2009年,国家发改委发的《关于昆明市海马箐中型水库建设问题的复函》中,要求我省要重视柴石滩水库水污染防治,通过建立联动管理机制、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流域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持续利用,抓紧柴石滩水库灌区前期工作,充分发挥柴石滩水库灌溉效益。柴石滩水库大型灌区工程已列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之一,水利部数次要求我省加大柴石滩水库水资源保护力度,确保柴石滩水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Ⅲ类水水质目标,满足大型灌区供用水要求。

按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要求,为保障柴石滩水库大型灌区区域水环境质量和用水安全,促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12月6日,云南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柴石滩水库及其水源区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云政发办〔2014〕77号)文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昆明市政府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南盘江流域(昆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办〔2015〕150号)文件,通过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措施,2020年前,使柴石滩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划》,出台了水资源“三条红线”考核制度,明确了我省南盘江水功能区水质考核目标和省境考核断面,“十三五”开始考核。考核制度的出台,显示了国家要求我省切实做好珠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协同各省区推进健康珠江、绿色珠江建设。因此,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急需加大对南盘江流域(昆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力度,为珠江流域用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守土尽责”,使柴石滩水库成为昆明市跨越发展和滇中产业新区建设最优质的后备水源,成为昆明市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

为此,建议市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从水资源费预算、市级排污费收入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南盘江流域(昆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建议制定生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由林业、环保、水务、农业、畜牧等部门确定生态补偿的区域、对象、范围,财政在争取和落实中央、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同时,在年初部门预算或专项资金中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南盘江流域(昆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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