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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4-29 17:42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的决定

(草 案)

(2016年4月27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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