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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扶贫工作 使监督更有针对性
发布时间:2016-06-27 15:28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于明日召开,期间将就扶贫开发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这也是本届常委会开展的第4次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使监督更有针对性


什么是专题询问?多数人还很陌生。询问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形式之一,是人大比较系统和集中地对某一问题实施有效监督,具有强烈的针对性。询问的内容选择往往紧扣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与询问相比,专题询问的主题更集中,监督更有针对性。


专题询问迈向制度化规范化


2010年至2012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钱、粮、医、房、教、水”等工作开展了6次专题询问。受此启示,各地人大常委会纷纷尝试探索开展专题询问工作。2012年,在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实践的基础上,《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随即出台,专题询问迈向制度化、规范化。


随后的两年中,常委会每年都选取民众关心的话题展开专题询问,每次专题询问过后都有效推动政府工作,促使民生进一步改善。


不是“考倒”政府而是解决问题


询问犹如一场考试,目的并非要把测试对象“考倒”,而是在测试中发现、研究问题,最终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因此,在询问过程中,为提高问答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将抓住关键和要害,不回避矛盾,如对回答问题情况不满意,还可进一步深入询问。同时,答问人要直截了当、实事求是地做出回答,不走过场,现场不能答复或不能充分答复的,要说明原因,经主持人同意后,才能在专题询问结束之日起7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专题询问结束后,相关委员会将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并适时组织对其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监督。被询问机关或部门要根据询问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在2个月内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对办理落实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还可依法启动质询等监督程序。专题询问及答复情况,会在专题询问结束之日起10天内向社会公开。必要时,还可建议将“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常委会作出决议。如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应询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不满意,可要求相关部门继续整改并报送落实情况。


每年1至2位市政府领导作专项报告


据了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或者重点建议所涉及的事项,都将被纳入专题询问的内容。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面调研、总结过去3次专题询问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每年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市政府办公厅协调,安排1至2位市政府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相关安排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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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情况


2013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期间对全市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2014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期间对市政府关于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2015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期间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2016年6月29日:将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八次会议期间对全市扶贫开发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下半年:将开展对昆明市滇池治理工作的专题询问。(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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