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出处:《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谈《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 张晓松)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 专题询问相关知识
询问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形式之一,是人大比较系统和集中地对某一问题实施有效监督,具有强烈的针对性。询问的内容选择则往往是紧扣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与询问相比,专题询问的主题更加集中,监督更有针对性,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专题询问的出现,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积极探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集中体现。
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年内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同年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多位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进行专题询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4年,中央将改进完善专题询问作为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了专题询问也存在针对性不强、互动性不高、实效性不够等问题,有力推进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机制化。
专题询问的选题是如何提出来的?怎么才能做到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呢?
选好题是做好专题询问工作、取得监督实效的前提。专题询问选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举措,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问题,紧密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大各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报告议案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开展了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情况、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的三次专题询问。这些都是一个时期内,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为提高问答质量,在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要抓住关键和要害问题,不回避矛盾,如对回答问题情况不满意,可以进一步深入询问。同时,要尊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的主导作用,对于询问人提出的问题,答问人应直截了当、实事求是地做出回答,不走过场,现场不能答复或者不能充分答复的,应说明情况并于会后及时书面答复。
有问就要有答。什么人需要到会接受专题询问呢?
2014年12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7个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这是开展专题询问以来,第一次由国务院副总理到会应询。国务院副总理应询,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体现了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也加大了专题询问的工作力度。这样的做法将成为常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意见》明确:“每年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市政府办公厅协调,安排1至2位副市长或市委常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相关安排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政府领导同志等到会应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
会不会出现询问归询问、落实归落实,甚至问了也白问的情况?
询问犹如一场测试,目的并非把测试对象“考倒”,而是在测试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最终解决问题。要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就必须落实好专题询问提出的审议意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在专题询问结束后及时汇总整理《审议意见》,函送“一府两院”研究落实,并要求在适当时限内向常委会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对“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向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可以建议将“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常委会作出决议。如果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应询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不满意的,可以要求相关部门继续整改并报送落实情况。
二、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情况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着手开展了专题询问的调研工作,形成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研究》课题的研究报告。2013年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市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主持会议,3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部到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波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运局的主要负责人到会接受询问。此次询问,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专题询问,选择了关系民生改善、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作为专题询问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在审议过程中,对专项工作报告中表述不十分清晰和明确的内容作更进一步深入、细致地了解,为常委会提出有更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奠定基础,以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群众的出行条件。
2013年10月,在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实践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进一步推进专题询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14年10月,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期间,结合听取市政府关于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2015年10月,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工作。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把研究完善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作为最有特色和亮点的一项改革举措,在全面调研、总结3次专题询问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六个方面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提出意见: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询问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认真做好专题询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专题询问扎实深入进行;三是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提高问答质量;四是强化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健全督办问责机制;五是牢固把握舆论导向,积极拓展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六是积极推进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机制化。
专题询问,新就新在‘专题’二字,以前是有问则问、无问则不问,现在是有计划地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询问。在专题询问的内容和方式上,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也积极探索,在本月底开展对全市扶贫开发推进情况专题询问之外,今年下半年还将开展对昆明市滇池治理工作的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