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 日昆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免
免去:
赵兴旺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何金典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王本晋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刘文义为昆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柳伟为昆明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本晋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马责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留安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申开银为昆明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翁磊为昆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忠华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胡建军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二、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何 刚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阮凤斌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三、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尹旭东的昆明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陈 伟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敏俊的昆明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 亮为昆明市规划局局长;
李 彤为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四、免去
免去:
陈 超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 勇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范今颖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