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召开《昆明市旅游监察条例(修订草案)》专题论证会议。会议邀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调研处处长林云、云南省立法研究院院长李婉琳等专家,针对《昆明市旅游监察条例(修订草案)》修改过程中争议较大的第二十一条中“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提供旅游服务”相关内容展开专题论证,并就争议问题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本次专题论证会是市人大法制委首次针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条文单条进行论证,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立法工作协调的精神,是对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协商的新尝试,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确保了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