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中石化长坡油库、云南友日久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了解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大幅下降,截至目前,连续18个月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层次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观念不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等问题,检查组提出5点要求:1.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2.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科学分类,做到主体明确、重点突出、管理分级、责任到人、严管重罚,切实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3.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4.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形成安全生产人人保的良好格局;5.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坚持安全首位意识, 切实将人身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环境安全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