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讲究绩效原则,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昆财绩〔2016〕83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数据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绩〔2016〕116号)精神,市人大高度重视,对机关 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运用五个方面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单位情况介绍: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于1954年7月成立。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昆明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为:在本辖区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事务。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地方组织法和其他规定进行工作,其主要工作有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及人事任免等。市人大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预算单位数为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单位数量的100%。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机关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6〕47号)精神,机关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负责统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管理效能提升。
(二)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
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各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根据部门的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对预算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制定了绩效目标,并制定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包括:任务名称、子任务内容或用途、资金测算数、计划实施时间等。根据各目标任务,建立个性化的评价指标,涵盖了数量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发展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构建起基本清晰、较细化、基本可衡量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绩效指标体系数量有31项,指标体系涵盖项目资金额为778.72万元,占本部门项目支出1,312.79万元的59.32%。
(三)完善绩效监控管理
市财政局批复下达单位年度预算后,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经费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单位各部门作为项目支出的执行主体,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支出,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在项目支出过程中,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确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保障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016年一季度,市人大项目支出完成进度23.25%,达到财政20%的支出进度要求;二季度,项目支出完成进度32.06%,未达到财政50%的支出进度要求,按差额比例扣减0.72分;三季度,项目支出完成进度57.26%,未达到财政75%的支出进度要求,按差额比例扣减0.47分;四季度,项目支出完成进度96%;全年项目支出完成进度96%。
2016年度,单位预算支出总额为4144.74万元,项目支出总额为1312.79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为778.72万元(包括人大立法工作经费121万元、人大监督工作经费61万元、人大代表工作经费349.72万元、人代会会议经费247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8.79%,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9.32%;年末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3个,项目金额为531.72万元(包括人大立法工作经费121万元、人大监督工作经费61万元、人大代表工作经费349.72万元),占当年项目支出决算数的40.5%,占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的68.28%。年末有“2016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和市级补助经费”44.42万元和“市人大档案建设项目经费”9.8万元两项项目经费申请结转下年使用。
(四)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机关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注重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绩效管理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一方面,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监督审查。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按季度、半年度、年度上报机关的预算支出进度,并做好部门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主要内容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另一方面,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绩〔2016〕180号)要求,组成项目绩效评价组,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分工。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传达市财政局有关绩效管理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各项目责任部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其所涉及的各项目支出实施情况进行自评,撰写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机关预算绩效领导管理小组办公室还认真对本单位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五) 注重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各项目部门对本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进行自评,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报告提交办公厅领导班子及机关纪委,作为考核部门领导干部和职工评优评奖的依据 。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组织保障、制度建设两个方面的工作做得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
1.绩效指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市人大机关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中,绩效指标体系的建立因财政支出评价对象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绩效指标体系中多为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2.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因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3.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机关未严格按季度、半年度、年度上报市财政局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 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侧重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需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2.加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加强梳理现有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部门职能工作特点的个性指标积极纳入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不断增强单位各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及考核部门领导干部和职工评优评奖的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可考虑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引入中介评价,并逐步扩大再评价范围和数量。以绩效评价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
4.积极组织各种业务培训 通过采取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的集中学习、讲座、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机关各部门“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部门支出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生态效益和项目支出的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5.加强预算绩效监控的信息报送分析 今后机关将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做好该项工作。
2017年,市人大将在认真总结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机制和制度,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市人大机关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等职权,为加快建设法治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