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代表团刘惠代表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间交通联系日益密切,为满足百姓需求,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步伐势在必行,为在会议期间针对昆明城乡公交行业发展提出有意义的建议,我们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广泛走访群众、调研多家城乡公交企业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报告:
一、 城乡公交发展总体情况
多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交通事业,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决定》(昆通[2008]64号)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相关政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措施、支持公交行业发展,推动了昆明经济社会转型的跨越发展。
2008年,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昆明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昆政发[2008]11号),及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昆明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公路客运和农村客运整改方案》的通知〉(市政公用[2008]32)的要求,各县(区)完成了城乡公交企业的改造、整合以及组建工作,对原17家公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新组建成立了11家城乡公交企业并核发了经营许可证,企业先后投入专项资金近6700万元来推进和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对原公路客运班车进行了“三定、四统一”公交化改造,规范了城乡公交线路管理程序,将主要以微型车、中巴车为主的农村客运市场科学改造为城乡公交客运,期间昆明市完成了1124辆公交车辆专段号牌的更换工作。对微型车、中巴车整合改造向城乡公交营运的平稳过渡,相关城乡公交企业主要以现金并购的方式来完成原有经营车辆的公司化改造。2010年实施“村村通”公交工程后,已完成城乡公交“镇镇通”覆盖率达100%,“村村通”覆盖率达90%以上。
近年来,城乡公交公司对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二、 城乡公交企业营运连年出现亏损
城乡公交车的开通,方便了农村百姓,充分体现了社会效益,但由于多种原因,企业却连年亏损,出现难以运营的局面。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长期低票价营运。近年来城乡公交企业不断加大安全、优质服务投入以提高服务水平,加之燃油费、车辆通行费、人工费用及其它成本大幅攀升,而城乡公交收费仍然维持低票价状态,经营收支难以持平。
二是城乡公交公司所营运的线路有82%以上是通达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多为“冷僻”线路。人口流动少,加上道路通行条件差,车辆损耗大,使得城乡公交企业面临高投入、低回报的问题,公交营运亏损更为严重。
三是关于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决定》(昆通[2008]64号)中确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和补贴措施,目前已完全得到落实的仅有燃料费用补贴、公交车辆购置税减免的两项,其他的都未落实到位,甚至在同一行政区内的不同城乡公交企业之间,也存在扶持政策的落实差异,致使城乡公交客运难以实现“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目标。
四是行业内低质恶性竞争。有的公交企业由于各项财政补贴政策、资金到位,不顾及经营成本低票价经营,以物价部门核定票价50%的超低票价与同线的其他城乡公交企业竞争客源,低质恶性竞争“消耗”了政策扶持线路应有效益的产出,严重加剧了城乡公交的营运亏损。
五是非法营运的冲击。目前昆明市城乡公交客运市场中普遍存在非法营运车辆,这些车辆在经营上不合法、在行驶中不安全,对于本来就亏损的城乡公交客运市场带来了冲击,更为城乡居民出行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虽进行过治理整顿,但收效甚微,成为影响运输安全和客运秩序的重要隐患,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 下步解决方案建议
综上所述,我建议:恳请昆明市人民政府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目前城乡公交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因建议涉及发改局、财政、交通、公安等多部门,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厅或是指定一个部门牵头办理。
1、 进一步建立更为规范的公共交通补贴补偿、优惠政策落实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措施,缩减扶持政策落实差异,建立公平的、同步同轨的扶持政策落实制度,切实落实好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决定》(昆通[2008]64号)中确定的相关补贴补偿、优惠政策,促进城乡公交企业实现“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任务目标,推动城乡公交行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实现昆明市城乡公交向深度和广度的发展。
2、 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城乡公交定价、调价机制,一方面按照成本定价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群众能接受、企业不亏损、财政能承担的城乡公交价格体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服务。
3、 加强营运监,完善市场治理整顿机制,加大对“非法营运”治理处罚。非法营运给广大乘车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给运输企业带来不公平竞争;造成大量国家财政税收流失;也给政府、管理部门带来安全责任风险。需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的治理机制杜绝“非法营运”、打击低价、低质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