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代表团 谢家放
教育是人文交流的重要载体,是传承人文精神的重要途径,加快建设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将为昆明市实现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主要事由
1、昆明市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现状
2016年昆明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有国际教育部的学校数为10所,在读学生约1000余人;建有国际学校4所,在读外籍学生623人;教育系统出访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教育交流的教师有44人、学生130人,出访国家有泰国、缅甸、老挝、越南、印度等;南亚东南亚国家来访开展教育交流的教师有129人、学生235人,来访国家有泰、缅、越、印、菲等国。
2、取得的主要成绩
(1)交流与合作环境逐步改善。2015年,昆明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市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继续深化昆明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的项目合作、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交换,构建内外联动、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多方参与的开放性教育体系。
(2)校际交流常态化基本建立。昆明市鼓励中小学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交流合作。例如昆明学院、昆一中、昆八中、昆十四中、市外国语学校、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等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到国外交流、学习、访问、参观、考察,聘请外籍教师到学校任教,邀请国外教育教学机构到校进行交流互访,积极开展学生交换、学科交流、合作办学等活动。
(3)高校联合办学机制初步形成。在昆高校积极与南亚东南亚地区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例如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学院等高校,通过签署联合办学协议、设立孔子学院、建立汉语教学中心、成立东盟学院、设置专业学科等方式,来昆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
(4)对外汉语教育模式基本形成。自2012年以来,省侨办先后分两批授牌确立昆明学院、昆一中、昆八中、昆明市外国语校、昆明市艺术学校、明通小学、侨光小学等7所学校作为我市华文教育示范基地。基本形成了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师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5)语言人才培养初具规模。昆明市于1993年在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五华区实验中学等学校开办东南亚语系普高特色班,包括泰语、老挝语、越南语等班级,20多年来已经为昆明市与东南亚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培养了大量人才。同时,每年各学校输送东南亚各国继续深造语言学习的学生可达数百名。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统一规划。全市缺乏统一的推进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规划,参与的学校不具有普遍性,且数量不多。开展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高校、中小学、社会机构、中介组织缺乏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无论是在生源招收、市场开拓、收费机制等市场层面上,还是在培养模式、教学质量监督、教育体系认证等管理层面上,都没有形成共建、共享、联通的机制,整体竞争实力仍然较低。
(2)办学模式单一。全市现有10所公办中小学与民办学校相继举办国际教育部,实为出国留学部,对外项目均为出国留学项目,是用英美式的应试教育取代中国式的应试教育,重“送出去”,轻“招进来”,缺乏长效的面向南亚东南亚接受外籍学生的机制,现有在读学生人数约为1000余人。
(3)缺乏品牌意识。各学校没有根据不同参与主体形成各具特色的交流合作项目品牌,交流合作活动项目较为分散,同质化严重。在课程开发上,高校在国际交流合作的课程开发与设置上优于中小学校,但在课程教学的有效性不足;中小学校符合周边国家同龄留学生需要的课程体系不全,针对性不强,导致昆明市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总体吸引力不大。
(4)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各学校小语种人才的培养、储备不足,语言障碍仍是对外交流合作的短板;各学校缺乏懂得国际交往专业知识、熟悉现代国际标准、掌握外经贸管理的专业人才以及通晓法律、教育体系的复合型人才;全市缺乏系统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的机制和完善的政策配套。
(5)支持平台建设滞后。缺乏南亚东南亚国家教育专家库,在开发国际课程,聘用外籍专家上,缺乏相关信息和联络渠道;尚未建立全市各级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库,缺乏为各级学校持续开发交流合作项目提供检索、管理和咨询平台;各级职业学校学习引进国际认可的职业资格标准滞后,职业教育在国际交流合作中项目竞争力不高;没有形成“高中阶段教育+中介机构+高校”共同推动吸引南亚东南亚学生来昆留学的合作机制。
二、对策建议
1、确定主要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有国际教育部的学校数提高到14所,国际学校增加到6所;教师、学生参与国际教育交流的人次比2016年增长10%;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教育机构结成友好学校的数量达到14所,开办“孔子学堂”5个。昆明学院在校长短期留学生达到500人;建成10个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10个中外合作研究项目;建成一所孔子学院,2个汉语培训中心,1至2个海外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每年举办国际会议1至2次;教职工出国(境)交流及进修人次达到教职工人数的5%;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人次达到在校生人数的3%;聘请外籍教师或专家50人次左右。
2、加强统筹管理协调
建立由市级分管领导负总责,市教育局牵头,市外侨办、市财政局、市投促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国际化发展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推进落实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和安排部署具体项目、具体任务措施的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对照市级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并做好与市教育局的沟通联系。
3、强化政策配套落实
制订昆明市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意见或办法。将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交流作为重要内容,在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国际学校、建立师生互派互访机制、完善留学管理服务机制等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同时制订省、市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省、市两级建立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南亚东南亚来昆读外籍学生的接收机制。
4、完善交流合作机制
鼓励支持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开展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友好城市间、学校间的教育区域及校际联盟合作,鼓励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高校与国(境)外伙伴学校建立合作关系,推进友好学校生师、管理人员互派互访;积极开展对外沟通对接工作,与教育部、国外驻华使领馆及国外教育资源丰富的省市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接,依托教育部已签订有学历学位互认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合作项目,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课程设置和质量评价标准,增强与国外学历学分、学籍档案等的双向互认。
5、强化专业人才培养
以服务南亚东南亚为重点,联合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建立市级南亚东南亚语种人才培养基地、教育人才培训基地和技术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的教学、管理、翻译、技术应用知识及具备国际传播能力、品牌动作能力、教育服务能力的人才队伍,打造一批优秀的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团队。
6、落实项目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经费,国家和省在国际教育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基础性相关教育设施的投入,按需合理设置教育国际化培训专项经费、国际化窗口学校建设配套补贴、出国留学经费、聘请外教经费、汉语国际推广经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等列支项目,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国际化专项经费绩效评估;积极改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条件,包括留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合作科研的条件、学术与文化交流的条件、外专外教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等等,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7、加强交流项目管理
研究制定《国际教育合作机构与项目管理指导办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校际交换生项目等管理要求,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承办部分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活动的管理要求;搭建交流合作项目咨询、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各级各类学校自行计划组织开展的交流合作项目,要按照归属管理到本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申报审批备案;对涉外教育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合作项目实行审查制,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市涉及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其成立背景、资金来源、发展规划、人员构成、工作流程等。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