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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参照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加发特殊教育津贴,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7-03-22 16:56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残障孩子,他们感受不到阳光的温暖,缤纷的世界、优美的音乐与他们无关,甚至父母的关爱与呵抚也成了奢望。是谁在用爱心为这些“受伤的天使”缝补翅膀?又是谁在精心培育着这些迟开的花朵,让他们拥有一颗绝不残缺的心灵?是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们。这些老师们为住宿的孩子洗头洗澡、穿衣梳头、扣钮扣、系鞋带、擦鼻涕、掖被子从不言悔;为贫困的学生送棉衣、买靴子,为生病的学生喂药端饭从不言怨。特校的老师对自己学生的爱,执着而平和,炽烈而温柔,宛若春雨之于大地,轻盈之于原野。然而,目前我市特殊教育津贴(基础工资部分的20%)平均数在480元,这完全不能体现广大特教老师们的辛勤耕耘。

昆明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6所,特殊教育教职工近300人。以昆明市盲哑学校为例,学校校址虽然在城市里,但学生生源来自整个昆明市辖区,学生90%以上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实行寄宿制;学生在校享受所有农村中小学学生待遇(如: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云南乡镇以下小学老师(含工作人员)工资,每个月补贴500元。虽然,特校学生的待遇与农村中小学完全一样,但特校教师却不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

根据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的相关精神,为鼓励特殊教育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加速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现特此建议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基础上,再参照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500元)加发特殊教育津贴。我市近300名特教教师,市级财政投入只需新增18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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