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代表团代表严淑璧
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是我国的一项政策性保险,也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措施,是建立农业风险转移的保障机制。2009年富民县开展了农业保险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保险费较低,降低农民投保积极性。自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以来,保险赔付金额虽然作了调整,但目前仍然偏低。以水稻为例,最高(绝收)保险赔付金额为448元/亩,而水稻生产成本为800元/亩, 保险赔付金额远远低于成本价。
(二)承保程序繁琐,降低工作效率。今年承保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手续繁琐,加大了基层农业部门的工作量,同时也拉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大量的无效劳动,而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季节性非常强的工作,如错过投保时间,将影响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影响中央、省、市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服务费比例较低,降低基层农业部门积极性。目前保险部门支付给农业部门的服务费是投保额的5%,比例较低,不足以弥补开展此项目工作的相关支出。
(四)保险范围窄,保险品种少。目前种植业保险的品种只有水稻、玉米、油菜等六种作物,而大宗的水果、蔬菜没有涵盖。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政府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协调,一是调整上浮保险金额,调动农民投保积极性,让农业保险真正起到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作用。二是农业保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简化承保理赔手续,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适当提高基层农业部门的服务费,调动其积极性,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扩大保险范围,增加大宗水果、蔬菜等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