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拉玛·兴高主任陪同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7-04-1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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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带队率调研组到昆明市对《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郭永东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副主任戚永宏,市政府副市长邢敦忠、李茂忠及市人大、市政府有关人员陪同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西山区龙门村藻水分离站,滇池度假区捞鱼河湿地、晋宁区古滇文化旅游名城项目,并听取了市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情况汇报。

刀林荫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昆明市在滇池保护方面所作的工作,表示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落实好省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市人大常委会要牵头组织对《条例》逐条进行修改论证,对意见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后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2.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滇池治理项目,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为滇池治理项目顺利开展创造条件;3.省、市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积极配合做好《条例》修订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拉玛·兴高主任表示,将配合省人大做好《条例》修订相关工作,并提出3点建议:1.将《滇池保护条例》作为省人大2018年立法计划,进一步明确条例的省级执法主体责任,科学划定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入滇池主要河道与支流保护范围。2.要充分考虑滇池治理要求和需要,确保滇池流域禁建、限建项目得到有效控制。3.要加大对涉及省级部门、部队现有项目需要迁出保护范围的的协调力度,确保滇池治理“四退三还”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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