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刀林荫副主任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副主任戚永宏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分别对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情况及园区工业废水“零排放”情况、湿地建设管理情况、农业面源削减示范工程项目、河口水质监测断面及水质监测站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农村集镇污水收集处理情况和寻甸县安一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绿色农化建设项目停产搬迁的情况进行了暗访。
7月14日上午,检查组在昆明举行汇报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对牛栏江保护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在反馈中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强化保护责任落实、科学规划流域内产业布局、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加大工作力度,更好保护牛栏江水环境安全。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建立牛栏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解决好保护与发展问题;要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统筹跨区域治理保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在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要创新措施、加大投入,全力保障牛栏江保护治理工作,走绿色发展道路,为云南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