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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大对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8-02-06 15:15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安宁代表团 黄秋苹

昆明的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内容丰富,蕴涵着少数民族独有的精神价值、思维理念和创造力。挖掘、保护、传承好民族文化,对于筑牢文化灵魂,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推动民族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比如:石林圭山撒尼剧《圭山彩虹》、《竹叶长青》成为传世经典,撒尼剧《少囡玛》、秦土司兴衰史、糯斗藏兵洞等文化遗产亟待挖掘、保护、传承。又比如:昆明五华沙朗陡坡村结合白族传统建筑建设成为云南省团结示范村;白族扎染先后接待教育部、省市区教育局、香港等各姊妹学校的参观访问、交流学习。白族扎染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沙朗坝子60%的妇女都从事过扎染来料加工,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此,建议:

1、 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要从认识上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实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保障。探索依托园区和民族文化广场等渠道和平台,进行民族工艺集中展示、体验、观赏和销售,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与发展,同时推动民族民众文化的发展。

2、 继续加大政府的投入

要加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投入,使文化建设的投入每年有较大增长,占财政支出的经费比重逐年提高。要通过组建区域文化发展基金和股份制的文化投资公司,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探索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开发文化产业的新路子,集体投资、集资、个人出资,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3、 积极抢救民族文化精华要分步实施,对濒临失传的民族艺术,及时组织收集、整理,编印成书或制成影像、光盘,用以保存和储藏。对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民族民间文化要积极创新,注入新的内容。对依靠民间自己的力量难以传承的文化,政府应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

4、 加强民族文化交流和宣传

借助云南省“国门文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加强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同时,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等自媒体平台,弘扬民族文化;开展数字化保护的非遗科学收集、汇总、整理,精确把握民族文化资源采集对象。提高民族文化的知名度,发展旅游商品加工业,促进旅游产业业态加快发展。

5、 加大民族文化传承人才的培育力度

依托校园效应,在中小学开展相关知识普及课程,帮助

学生理解、热爱民族文化,形成牢固的民族文化认同和民族感情。通过院校学历和职业教育,培养民族工艺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解决提升改造的技术问题和传承人才问题。

6、 培育骨干民族文化企业和产业园区

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培育一批骨干民族文化企业和重点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加强产品和项目的策划和包装,通过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文化旅游产品和项目,搭建和完善各种民族文化的交流和研究平台,确保民族文化在新的时代里得到更好的挖掘、恢复、传承和传播,使之能造福一方水土,彰显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助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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