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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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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市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附表目录

二、 封面

三、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 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 收支总表

八、 收入总表

九、 支出总表

十、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 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市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基本职能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地方组织法和其他规定进行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一级预算单位,机关设置有13个县级机构,即:办公厅、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和机关党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着眼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治立法的原则,围绕五年立法规划,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行使地方立法权,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和代表工作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上一级和本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和指导市人大代表活动、及时收集、反映代表活动情况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同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和联络工作;了解掌握昆明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变动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反映;负责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督办和检查工作,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将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负责接待和办理市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承办、转办、催复以及编写有关情况反映等工作。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宏观经济运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凝聚更多智慧和力量。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属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8人,其中:行政编制85+6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1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9人,其中:离休 12人,退休 8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6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67.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67.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67.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67.88万元(本级财力5067.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67.8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06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5.37万元,项目支出2012.51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大事务的支出,“201(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纪检监察事务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市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3,055.37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627.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81.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

2018年用于保障市人大机关立法、监督、调研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2,012.51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市人大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金额500万元,用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中相关项目的专项补助,同时调动各县区财政加大对涉及项目的配套投入的民生问题得到有效妥善解决。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2.4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关2018年人大立法、监督工作任务较重。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9.45万元。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基本支出305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3.9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资后,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项目支出2012.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1.42万元,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任务增加。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市人大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市人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市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反映市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市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反映市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市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反映市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市人大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市人大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市人大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381.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是:

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召开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代表工作,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认真执行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包括:扎实开展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做好对寻甸县的牵头帮扶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抓好全市旅游产业推进工作,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按照2018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人大深化改革任务;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招商引资、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调研督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河长制等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等。

第二部分 市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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