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二督查组组长戚永宏牵头召开滇池流域(呈贡、晋宁)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会,第二督察小组全体成员,市滇池流域河长制办公室,晋宁、呈贡两区政府、区河长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督察组听取了市河长办和呈贡区、晋宁区关于河长制推进落实的情况汇报。
目前,呈贡区已建立河道监测评价体系、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和政务信息端口,完成入户河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及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水体环境提升“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晋宁区开展了河长清洁行动,加强滇池流域水环境治理,“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已全面建立,各条河道均设立了河长公示牌,便于市民了解河道相关情况并进行监督。
针对下步工作要求,戚永宏副主任提出4点要求:1.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实抓细治理工作。2.要紧盯治理目标,完善区域治理行动方案,细化完善“一河一策”。3.要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4.要广泛发动,加强日常管护,并严格督查督办,推进督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河长制推进落实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推动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为确保督查成效,按照属地原则,结合人员构成情况,第二督查小组将呈贡区和晋宁区内的每一条河道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任务划分到督查组每一位成员,并对各位成员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做到了点面结合、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