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推进工作, 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拉玛·兴高,受市委书记程连元委托牵头召开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工作会议。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皕,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金幼和,市委常委、昆明警备区司令员蒋朝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惠芝,副市长王建颖,以及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陆永耀、监督检查处处长杨剑波到会指导。周建忠副市长主持会议并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会领导对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拉玛主任对推进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对《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行动方案(送审稿)》《昆明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实施方案(送审稿)》《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送审稿)》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认为:三个《方案》是在深入调研,借鉴了省内外州市的创建经验,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的基础上形成的,既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又紧密结合昆明实际,原则同意三个《方案》。要求市民族宗教委根据讨论的意见,抓紧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目标,从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突出细节、抓出亮点四个方面下功夫,以“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认真抓好各项创建工作。一是要在“抓统筹”上下功夫,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创建整体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一心、条块结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在“抓问题”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创建工作重点。要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防止发生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发生。要把创建工作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着力实施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项重点工程”,扎实有效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持久高效开展创建宣传工作,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在“抓细节”上下功夫,对标对表,逐项抓好落实。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测评各项指标体系要求,对每一项指标、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心中有数,细化落实措施,确保不缺一个内容、不漏一个环节。四是要在“抓亮点”上下功夫,突出特色,打造民族工作 “昆明经验”。针对昆明作为省会城市民族工作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系统、文化特色,打造创建亮点。
会议要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族宗教委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的筹备工作。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支持帮助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落实人员抽调、办公地点、经费保障,迅速开展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