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为推进我市文明行为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毕惠芝率队,开展《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调研。
调研组对南屏步行街、昆明公交集团、金刀营社区、北京路与环城南路十字路口、呈贡新区第一小学(飞虎小学)进行现场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和市级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通过立法形式促进全市文明行为,将有效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法治化水平。
调研组建议:1.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涉及个人层面的内容纳入条例,在立法中建立对不文明行为的刚性处罚机制,细化对文明行为的鼓励、奖励机制,并明确执法、处罚和奖励实施的主体责任部门,对当下共享单车实施积分制管理,对条例草案中涉及的15类不文明行为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2.条例要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并充分发挥学生对家庭文明行为的促进作用;3.要增加文明施工、文明商业促销条款,以减少扬尘和噪音污染;4.要设立专职文明行为劝导员,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