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和段琪率督察组到昆明市,对阳宗海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环资工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及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作为督察组成员参加督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副主任常敏、戚永宏陪同督查。督查组分别听取市人民政府、阳宗海管委会对落实阳宗海河(湖)长制工作和阳宗海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阳宗大河、七星河等入湖河道,详细了解湿地建设、减污降砷、高尔夫球场清理整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查看了阳宗海水体,通过分组查阅工作台账、走访当地干部群众、面询市县乡村级河(湖)长,深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