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民族立法质量,6月20日至23日,省人大在昆明举办全省民族立法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在培训会上作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惠芝带队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期间,听取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领导及专家的授课辅导,并召开分组讨论进行学习交流。培训会对做好全省民族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把握新形势,充分认识自治地方做好民族立法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领会新要求、深刻把握新形势下民族立法工作的新要求;三是要展示新作为,努力开创全省民族立法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