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传达了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并作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主持会议。
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会
会议提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贯彻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掀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热潮,为全市创建工作当好表率、作出贡献。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落实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和责任担当,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在机关营造和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加强宣传和学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模范单位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