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到会指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阳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董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和常务理事,并审议通过了《昆明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和《昆明市法学会章程(修改草案)》。
自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全市14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法学会,工作力量延伸到乡镇(街道),初步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在全省率先成立“法治智库”,建立“开放型经济发展法治专家智库名录”,并与普洱市纪委共建“智库联盟”,在立法调研、法学研究、案件评查等方面发挥了“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2017年,市法学会被授予“全国社科组织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拉玛•兴高主任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强化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律人才、加强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平安法治昆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保障。市法学会要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改革创新,努力把法学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培养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高素质法学会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