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至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熊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孟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黎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的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与德国迪岑巴赫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向上合秘书长阿利莫夫授予“昆明市荣誉市民”的议案》的议案、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昆明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察院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人民政府2017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及审查报告、《关于昆明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审查报告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国健康之城”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听取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昆明市与德国迪岑巴赫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向上合秘书长阿利莫夫授予“昆明市荣誉市民”的决定》、《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修订)》及人事任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