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地方人大工作、地方立法工作等经验和做法,11月6日,昆明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暨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在东川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及14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2018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石林县和东川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作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东川区汇报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拉玛·兴高主任肯定了全市各级人大近年来的工作。
针对当前形势和立法能力和水平、代表联系群众、纵向指导和横向联系等方面存在问题,拉玛·兴高主任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点强化“六种意识”:一是强化大局意识,突出工作导向性。必须立足实际,放眼大局,牢固树立与党委合拍、与“一府一委两院”合力、与人民群众合心的“三合”理念。坚持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开展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工作针对性。要善于找准问题,透析问题,要敢于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把问题摆出来,要乐于促进问题的解决,积极为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三是强化创新意识,突出工作创造性。必须正确处理创新与恪守原则、与人大建设、与求真务实之间的关系,立足实际,从基础性、经常性、管用的、从未见效的工作做起,在建立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团等方面入手, 开展人大依法履职探索实践,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能只满足做了工作、干了事情、过了程序。四是强化代表意识,突出工作主体性。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搭建好代表活动、代表知政、建议办理“三个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努力营造尊重代表法律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强化作为意识,突出工作实效性。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大局中的影响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参谋作用,在维护法律尊严中发挥模范作用,在推进民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纽带作用。六是强化学习意识,突出工作科学性。要提倡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既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业务操作等知识。通过学习统一思想,做到既懂政治,又懂经济,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熟悉人大工作,又熟悉“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就立法工作,拉玛·兴高主任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聚焦质量“高不高”、效果“好不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实现以良法促善治。一是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不急于求成,保证通过的法规合宪合法、科学合理。二是要聚焦“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加强民生领域地方立法”三个重点领域,服务地方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来确定立法项目。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全省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保证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