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关要求,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应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动态维护工作,推动固定资产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方向迈进,我办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人大机关固定资产信息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对照固定资产的相关管理规定,建立与单位现有信息系统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精细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三、 服务内容
(一)基于昆明市人大辅助办公系统,搭建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市财政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的互通及数据共享。
(二)提供固定资产信息化技术服务,实现资产数据的动态更新、精准管理,方便使用操作;
(三)协助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金:6万元。
(二)资金来源:
从2018年我办预算资金中列支。
(三)承接标准:
具备信息系统开发能力和信息维护的单位。
(四)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服务主体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五、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六、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